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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領登記標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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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領非婚生子女應準備之證件為何?

 

申請人(生父)持認領同意書或有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、印章及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、身分證(未領證者免)辦理。
非婚生子女從母姓。經生父認領者,適用民法第1059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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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尚未結婚,可否先認領小孩?如何辦理?

 

認領乃生父單獨行為,尚未結婚可先認領小孩, 由生父提憑認領同意書或有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、印章及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、身分證(未領證者免)辦理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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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籍男子與泰國籍女子在台未婚生子,請問該如何辦理認領登記?

 

認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,需檢附認領同意書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以及該泰國女子單身證明文件(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外交部複驗)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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